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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民同招!慈溪人选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信息量超大,务必收藏!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

今天15:42 浙江省教育厅官方平台

发布了重磅信息

虽然相关的精神已经通过相关渠道提前释放

但正式文件一发布

就像另外一只靴子落了地

对慈溪的教育也可以产生非常重大的影响

特别是2020年 就要幼升小 小升初的家长

具体的落地政策还没有发布

很多家长非常迷茫

包括很多老师也说不清楚


2020义务教育段招生新政

你将如何选择?


意向仅供参考



具体政策了解一下吧

信息量超级大

务必认真阅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经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简称《招生通知》)。


2020年的《招生通知》是在充分调查摸底、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的。主要基于三方面的考虑:一是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及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根据中央文件及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国统一步调,要求在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中全面落地。二是回归教育初心,减轻过重学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要求。无序的跨区域“掐尖”招生及其由此带来的“培训热”“竞赛热”,极大地加重了学生的校外学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经省政府同意,去年12月,我省十四部门出台《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招生通知》是落实减负方案、回应社会关切的具体行动。三是保障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生态,缓解社会教育焦虑的要求。我省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总体上走在全国前列。但是,主要依赖优质生源打造所谓“名校”的现象,打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破坏了教育生态,加剧了社会的教育焦虑,不利于发展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三条原则:


一是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推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二是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公办民办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


《招生通知》共5个方面17条,其中涉及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政策基本没有变化,调整规范的主要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不得跨区域抢生源。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规定。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按学区招收学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招生范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跨市域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不足的,可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在本市域内的其他县(市、区)补招。


各地建立统一招生平台,全面推行公民同招。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由各地统一设定。各地建立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公民同招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面推行无纸化入学报名,公民同招的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均应在当地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各地各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不得早于5月份。


民办学校报名超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具体操作规则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未招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时,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也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对特殊情况的招生录取方式有特别的规定。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艺术或体育专门学校按现行方式招生,可进行艺术或体育的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招生方案须分别报审批的教育及文化或体育等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2020年开始,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


各市、县(市、区)2020年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近期将会陆续出台。


《招生通知》具体有哪些内容

一起来看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经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做好我省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完全中学的初中部)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强化属地控辍保学责任。


各地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建立和完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特别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控辍保学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厉查处非法办学行为。


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切实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四)全面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根据核准的学校办学规模和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班额等,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编制下达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公办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并予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民办学校提出的年度招生计划,并予公布。公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


(五)进一步明确公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法律规定。公办学校严格按就近入学要求在学区范围内招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区域;公办初中学校可按单独划分学区的方式招生,也可按小学学校学区划分,实行小学与初中“校校对口”的方式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招生范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跨市域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不足的,可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在本市域内的其他县(市、区)补招。民办学校招生的报名对象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明确。


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当地政府部门或功能区管委会等原先订有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受当地政府委托、承担了部分学区范围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应当明确其学区范围并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相关政策入学,不得选择生源;其非学区范围内的招生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六)全面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公民同招的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由各市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设定并向社会公布。


(七)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民办学校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未招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时,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也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具体操作规则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艺术或体育专门学校按现行方式招生,可进行艺术或体育的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其招生方案须分别报审批的教育及文化或体育等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2020年开始,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


(八)严格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招生。


各地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均不得早于5月份,具体招生时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教育行政部门及公办学校不得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就读民办学校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民办学校也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


(九)实施均衡编班与加强学籍管理。


在实施招生前,教育行政部门应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为行政区域内所有学校设定招生计划数量,招生结束后要逐一核实学校班级数和班额等情况。严格按规定控制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规范学校实施学生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的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优化招生工作流程和服务


(十)全面公开招生信息。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通过网络平台、招生管理系统及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学校招生计划(包括招生人数、班级数、班额等)、公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对象条件、公办学校学区范围、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学校招生入学咨询方式等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络平台等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十一)全面推行户籍生入学预警机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落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公办学校出现学位供给紧张情况的,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十二)全面实行无纸化入学报名。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最多跑一次”改革及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时建立本区域的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全面实行无纸化入学报名。公办民办学校招生信息和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审核、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均应在当地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公办民办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十三)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各地要加快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同城化待遇。已实行或即将实行随迁子女积分量化入学的地方,要按权利义务对等、梯度服务原则,合理设置、不断完善积分量化入学条件,确保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十四)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地教育部门要与残联等部门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对接,根据分类安置原则,落实“一人一案”入学工作要求,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十五)落实优抚对象等子女入学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各地要积极落实国家及省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各地要按国家及省有关政策安排入学。


外籍人员子女就读我省的中小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录学生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及我省有关政策。


严肃执纪问责,营造良好氛围


(十六)加强招生工作监管和执纪问责。


各地要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坚决纠正和查处招生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各地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招生乱象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应列入同级或上一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于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并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规的民办学校,还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在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中不作为或工作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按管理权限对有关负责人予以问责。


(十七)营造促进教育公平的良好氛围。


各地教育部门及学校要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通力合作,全面、细致解读招生政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要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办好家门口学校,努力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经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浙江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招生通知》)。


为便于大家更好了解我省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政策调整情况,现就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比较关心的一些问题作一解答,共安排了8个方面36个问答。



一、于政策出台背景和研制过





1.请先介绍一下招生政策涉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指的是哪些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简称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小学、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完全中学的初中部等。完全中学是指同时实施普通初级中等教育和普通高级中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是根据国家教育法有关实施教育年限的规定组建起来的,贯穿小学与中学教育的一体化学校。《招生通知》中的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公办学校)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简称民办学校)。


2.《招生通知》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我省出台《招生通知》主要基于以下方面的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及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去年6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这是对《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之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细化,也是对规范义务教育特别是民办学校招生行为的具体要求。去年7月召开的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强调,要正确处理好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的关系,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坚决遏制住掐尖招生行为。这次义务教育规范招生行为、调整招生政策,全国统一步调,要求在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中全面落地。必须不折不扣加以贯彻落实。目前,山东、河北、广东、广西、青海、新疆、内蒙古等省、自治区已陆续出台落地文件。


二是回归教育初心,减轻过重学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要求。全省教育大会强调:“教育的初心应该是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我们不能为了关注少数人而忽视甚至伤害多数人”;“要着力破解中小学生‘负担重’的问题”。目前,义务教育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主要来自于校外培训,而校外培训的重要动力是争抢民办学校的入学机会。无序的跨区域“掐尖”招生,加上个别民办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推动“培训热”“竞赛热”,加重了学生的校外学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对此,广大群众要求加大力气规范招生、整治乱象、落实减负的呼声很高。经省政府同意,去年12月,我省十四部门出台《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对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作出明确规定,这是体现公办民办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落实中小学生减负的重点举措之一,必须坚定不移地落实到位。出台《招生通知》是落实减负方案,回应社会关切的具体行动。


三是保障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生态,缓解社会教育焦虑的要求。我省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总体上走在全国前列。但是,在义务教育阶段,仍然存在一些地区和学校不注重内涵发展,千方百计变相“掐尖”招生,主要依赖优质生源打造所谓的“名校”的现象,打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破坏了教育生态、加剧了社会的教育焦虑,甚至严重冲击了公办学校的办学,不利于发展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全省教育大会指出,部分民办中小学的不规范办学让“家长焦虑,学生吃力,老师无奈,公办学校优质生源萎缩,破坏了教育生态”,提出要“着力解决公办和民办教育发展不协调问题” “坚持公民办教育政策上平等、招生上同步、管理上统一”的要求。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教育公益属性,理直气壮支持公办学校,依法规范管理民办学校。坚决纠正民办学校五花八门的招生行为,严禁民办学校省内挖墙脚,切实防止民办学校过度冲击公办学校”。为此,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招生秩序,优化教育生态,公办民办教育协调发展,良性互动。出台《招生通知》、调整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是优化教育生态的关键举措。


3.请介绍一下《招生通知》的研制过程?

义务教育涉及面广,社会各方十分关注。我厅对研究制订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十分慎重、高度重视。2019年9月以来,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起草了相关文件,先后召开民办学校代表、市教育局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意见;征求了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政协教科卫体委的意见;委托各市教育局多层面组织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民办学校代表座谈征求意见;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随机调查等形式,重点向家长等群体听取意见;通过网络信息等多渠道掌握公众对规范调整招生政策的社情民意。我省去年12月推出的“浙江中小学生减负40条”已包括了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的主要政策内容,出台前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了意见。我厅多次与长三角地区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招生政策制订的沟通衔接。《招生通知》经省教育厅党委会研究通过,并经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二、关于招生工作原则、政策主要变化





4.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主要基于哪几条原则?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属公益性事业。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始终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推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二是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明确的招生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公办民办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要彻底扭转依赖优质生源立校的错位的学校质量观和不看生源进口端、只看出口端的片面教育质量评价导向,促进公办民办学校协调发展。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当前,广大人民群众对治理招生乱象、进一步保障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生态有着强烈的呼声和期待。规范招生这项工作多数人是支持的,虽然在推进过程中会碰到一些困难和阻力,短期内也会出现一些阵痛,但必须坚定落实中央文件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采取有力措施,坚决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缓解社会的教育焦虑,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5.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主要有什么变化?这些政策变化全国范围统一吗?

全国各地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主要是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作了较大调整。我省《招生通知》涉及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共5个方面17条意见,其中招生政策涉及公办学校的基本没有变化,变化较大的是涉及民办学校的招生政策。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主要变化有三:


一是落实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即审批地招生);二是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三是对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对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即电脑随机录取)。这些招生政策不光我省各地是统一的,全国各省份间也是基本一致的。



三、关于招生计划、范围、对象





6.民办学校招生哪些方面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学校招生计划包括哪些内容?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纳入统一管理的包括招生计划、招生区域、招生对象、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招生规程、招生结果、学籍管理等。学校招生计划包括招生名额、班级数、班额等。


7.对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控制班额有什么硬性规定?招生计划核定公布后还可以扩班或增加班额吗?

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学校班额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准班额标准,即小学、初中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包括招生名额、班级数、班额等)一经核定公布后不得随意更改,不允许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即使核定公布的招生计划班额不足国家基准班额标准的,以后也不得中途增加班额。确需增加的,须经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实施招生前,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为辖区内所有学校设定招生计划数量,招生结束后逐一核实学校班级数和班额等情况。


8.《招生通知》对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是怎么明确的?

《招生通知》明确:依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规定。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按学区招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区域;公办初中学校可以按照单独划分学区的方式招生,也可以按照小学学校学区划分,实行小学与初中“校校对口”的方式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简言之,公办学校在学区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


9.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可以在哪个范围招生?民办学校如果在审批地招不足可跨区招生吗?

《招生通知》明确: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招生范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跨市域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不足的,可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在本市域内的其他县(市、区)补招。


10.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对象由哪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明确?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对象一样吗?

民办学校招生的报名对象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明确。全省各地实际情况有差异,允许各地的公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略有差异,但有一点是统一的:在符合审批地范围招生的前提下,只要符合当地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可以参加当地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



四、关于公民同招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11.公民同招是什么意思? 其基本要求是什么?

公民同招是指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其基本要求是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公民同招主要是为了制止少数学校愈演愈烈的违规提前掐尖招生行为,回归正常的招生秩序。公民同招强调的是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下按统一步调有序开展招生,在实际操作中,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批次安排会有先后,这是正常的。


12.公民同招与以往的招生方式有什么区别?其程序、步骤由谁来明确?其招生报名、录取等工作由谁来牵头组织?   

公民同招与以前的招生方式最大变化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须在当地统一的招生管理平台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公民同招的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设定并向社会公布。实行公民同招后,招生报名、录取等工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牵头组织。 按“最多跑一次”改革和疫情防控的要求,全省各地全面推行无纸化入学报名。公办民办学校招生信息、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审核、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均在当地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进行。


13.实行公民同招后,允许公办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招生报名吗?

实行公民同招后,不允许公办民办学校另行组织招生报名或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14.适龄儿童少年想到民办学校就读,入学报名只能报1所民办学校吗?

《招生通知》没有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可报名1所还是多所民办学校,具体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民办学校数量和实际入学需求等情况作设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学校不得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就读民办学校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民办学校也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


15.民办学校招生什么情况下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其招生计划数全部都要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吗?

《招生通知》明确: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16.民办学校如果其入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又怎么录取?

民办学校如果其入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17.如何保障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实施?

实行民办学校部分招生名额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在我省杭州、宁波等地已有一套成熟的操作模式,可供各地借鉴。但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且在全省各地全面铺开,还是第一次。为此,要求各地制定周密的操作方案。各地实行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并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整个招生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正权威、万无一失。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具体操作规则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欢迎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和媒体参与当地招生工作的全方位监督。



五、关于特殊类别学校招生及特殊群体入





18.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小学部学生能直升其初中部吗?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小学部和初中部学额不对等时怎么录取?

九年一贯制学校是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有关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年限的规定组建起来的、贯穿小学与初中教育的一体化学校。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的九年一贯制学校(也包括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其小学部学生都可以直升其初中部。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如果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如果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少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也要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19.民办学校幼儿园部的适龄儿童能直升其小学部吗?

民办学校设有幼儿园部的,其适龄儿童与其他幼儿园的适龄儿童一样,参加当地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入学报名。具体操作规则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招生实施方案中明确。


20.义务教育阶段的艺术或体育专门学校指哪类学校?术科是指什么?公办或民办的艺术或体育专门学校招生可以进行术科测评吗?

《招生通知》中的义务教育阶段艺术或体育专门学校是指经教育及文化或体育等行政部门批准设立、专门招收艺术或体育方面有特长、专门培养艺术或体育苗子的学校。术科一般指的是区别于普通学校所设学科的专业性科目,《招生通知》中的“术科”指音乐、美术和体育等科目。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艺术或体育专门学校按现行方式招生,可进行艺术或体育的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艺术或体育专门学校招生方案须分别报审批的教育及文化或体育等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21.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可以单独招收各类特长生吗?义务教育阶段的体艺特色学校能招收体艺特长生吗?能进行术科测评吗?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19〕32号)中均已明确:“继续压缩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规模,至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招生通知》中强调:“2020年开始,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一些地方公布的体艺特色学校不等同于体艺专门学校,义务教育阶段非体艺专门学校均不得招收体艺特长生,也不得在招生过程中进行任何名义的体艺术科测评。


22.《招生通知》还就民办学校哪些特殊情况的招生方式作了明确?

《招生通知》还对民办学校以下两类特殊情况的招生方式作了明确:(1)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当地政府部门或功能区管委会等原先已订有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2)受当地政府委托、承担了部分学区范围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应明确其学区范围并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相关政策入学,不得选择生源;其非学区范围内的招生按照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23.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能保障在公办学校入学吗?如果想报名到民办学校入学可以吗?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入学工作,积极落实“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义务教育适龄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确保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同城化待遇。目前有115万随迁子女在我省各地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符合当地入学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可自主参加当地的民办学校入学报名。


24.国家及我省明确了哪些对象的入学优待政策?民办学校招生是否适用这些优待政策?

国家及我省对有关对象入学有明确的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入学,按《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19〕37号)等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


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入学,按《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华侨华人子女回国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基〔2010〕150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基〔2011〕35号)等相关政策安排。


在浙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在浙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11〕97号)等政策落实。海外回归的浙商子女,按《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教育方面配套政策的通知》(浙教基〔2011〕166号)等政策落实。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8〕92号)等政策落实。


这些入学优待政策适用于公办学校。至于民办学校是否参照相关优待政策,须由各地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经当地党委、政府研究明确,并在招生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


25.外籍人员子女可以进入我省的中小学校就读吗?中国籍学生可以进入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就读吗?

符合条件的适龄外籍人员子女就读我省的中小学校,按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外国机构、外资企业、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和合法居留的外国人举办,采用外国教育教学模式的教育机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及我省有关政策招录学生, 主要招收对象为本省区域内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员的随行子女(外籍),不得招收在中国境内定居的中国公民的子女。



六、关于招生时间和招生、学籍管理





26.今年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什么时候开始?各设区市的招生时间是否全省统一?同一市域内各县(市、区)的招生时间是否一致?

答:《招生通知》明确:各地各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不得早于5月份。对各地的招生时间全省不作统一规定,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为便于操作,同一市域内各县(市、区)的招生时间最好能统一步调。


27.听说个别民办学校早已通过生源摸底、招生咨询、预约等方式在提前掐尖招生了。如果已被民办学校私下预录取了,算数吗?

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私下预录取的也不可能算数。今年全省各地义务教育招生全部在统一的招生管理平台上进行,目前招生工作还没有开始,个别学校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所有变相的招生行为都是违规的,所谓的已私下预录取也是无效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个别学校违规招生引发的一切后果要由学校承担,如果地方教育部门不及时制止和查处的也要严肃追责。


28.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可以中途转学吗?在什么情况下允许民办学校学生中途转学?

在接收当地的学校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符合有关转学条件的对象可以申请转学。在当地之外我省的其他县(市、区)或省外就读的随迁子女、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的,当地不得拒绝;如果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近解决。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出现空余学位的,可以接纳符合当地入学条件或转学条件的对象转学。


29.如何防止学校以转学名义掐尖招生?允许挂靠学籍吗?

为防止学校借转学名义掐尖招生,明确: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的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各地各校招生工作完成后,要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生成学籍。注册学籍的学生名单应与公布录取的名单一致,不得变相替换。



七、关于招生工作监督与违规处理





30.发现学校出现违规招生行为向哪里举报?

发现学校出现违规招生行为的,请第一时间向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举报。我们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及学校都要公布并畅通招生入学咨询和举报渠道,主动地、全过程接受家长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31.如何加强招生工作监管,严肃执纪问责?

为加强招生工作监管,要求各地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坚决纠正和查处招生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各地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招生乱象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应列入同级或上一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于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并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规的民办学校,还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在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中不作为或工作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按管理权限对有关负责人予以问责。



八、关于招生入学咨询和服务





32.各市、县(市、区)今年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什么时候会公布?

省教育厅的《招生通知》公布后,要求各设区市今年的招生实施方案尽快出台,要求各县(市、区)的招生实施方案最迟在4月份出台。


33.涉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具体问题应向哪里咨询?

涉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具体问题请向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及对应的中小学校咨询。


34.户籍生准备到学区内的公办学校入学,但又担心被调剂到其他学校,从哪里可以获取学区内公办学校学位情况信息?

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化推动,农村人口城镇化、外地人口本地化、流动人口常住化,城镇人口不断导入,义务教育学位“城镇挤”问题比较突出,部分地区出现了学区内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爆棚现象。为有效引导家长理性购房迁户、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有序分流超招生计划的户籍生,促进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我省于2018年出台指导意见,在全国率先建立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目前,这一做法已在全省各地推行,如杭州市等去年开始对未来三年可能出现户籍生调剂入学的公办学校发布了预警信息。如果想获取学区内公办学校学位紧缺情况,请及时关注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相关入学预警信息。


35.实施公民同招后,公民办初中学校享有同样的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吗?

实施公民同招后,民办初中学校与公办初中学校享有同样的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但如果民办学校出现严重违规招生行为的,要相应下调次年招录批次的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招生名额分配比例由审批地的市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公布。


36.公民同招后,公办民办学校生源将发生结构性变化。在如何办好家门口学校、让更多学生享有优质教育资源方面,下步会推出哪些新举措?

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学校,让更多学生享有优质教育资源,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这是我们始终在努力追求的目标。必须看到,义务教育在实现基本均衡后,区域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依然存在差距和不均衡。公民同招后,公民办学校间优质生源失衡现象将会发生改变。不断推进区域范围内公办学校师资均衡配置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是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今年我省将出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继续加大城乡之间、城区校际之间的教师交流力度,深化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大力推动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和集团化办学,实施初中崛起工程,抬底补短、保峰填谷、资源共享,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努力办好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




如何规范招生,致力于教育生态的优化?一起听听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局长项海刚、杭州市学军小学教育集团总校长张军林、杭州天杭教育集团校长邱曙光怎么说↓↓↓


规范招生——致力于教育生态的优化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项海刚 

教育原本不是一种负担,而是人们的一种向往,归属到每个人、每个家庭,教育是一种必需,是美好的代名词。


但是一个时期以来,在社会焦虑的映射下,人才观的单一,“分数至上”的紧箍咒大行其道,教育生态逐渐有所失衡,家长们焦虑不断加深,开始一场争夺“起跑线”名义的残酷竞争,有的家长花巨资参加各类校外培训,甚至于“泛滥成灾”,家长心理负担和经济负担同时承压,教育“美好度”受到质疑。
加之民办学校掐尖招生、跨区域争夺生源等现象,使得处在拔节孕穗期的孩子们过早地沉浸在学业的残酷竞争之中,小升初、幼升小等等都逐渐走向一个白热化程度。在中国基础教育走向世界前列,教育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的背景下,老百姓对于加强教育公平、实现更高水平的优质均衡、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呼声,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强烈。
去年12月,浙江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及近日省教育厅出台的《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就是对群众呼声的全面响应。其中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坚决防止各区域间招生互挖墙脚等,激起了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浪花。
我认为省教育厅系列举措,是推动教育公平、减少学业负担的正确导向,也是教育改革进步的必由之路。作为基层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这些政策理解好、贯彻好、执行好,真正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出发,全面致力于教育生态的优化。
第一,审批地招生、公民同招,要辩证看待民办学校的危与机。从直接的影响来看,随着政策的落实,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失去了掐尖招生的特权,对办学是一种冲击,但是从长远来看,这是民办学校内涵发展的一个重要起点。
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的竞争,不应着眼于生源的竞争,而应是办学水平和学校品质的竞争。我们更多的民办学校,要从校园文化的提升、学校管理的优化、教师素质的锻造、课程设置的改进、育人模式的变革等方面全面提升内涵。民办学校只有在与公办学校生源基本均衡的前提下,强化内功修炼,才能体现办学的真正价值。应该说,民办学校“危”与“机”并存。
第二,政策利好、抢抓机遇,要引导公办学校争做家门口好学校。公办学校尤其是公办初中,正在迎来招生政策利好,这个时候,更应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按照新时代要求,理念举措跟进:首先要担负起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根本任务,履行好政府所期待的培养优秀人才的职责;其次要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潜心培育“四有好老师”,成就一批学生喜爱、家长放心、社会认可的好老师,办成老百姓家门口的名校。
作为基层教育行政部门,我们也将全面支持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的要求,通过优质教育资源的合理布局,引导全体公办、民办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新时代立德树人、“五育”并举的高质量,这是政府应尽之责。2020年开始,上城区将尝试将区内各个学校的办学软硬件条件向全社会公开,让更多人参与到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的监督中来。
第三,减少焦虑、面向未来,要凝聚全社会对立德树人的共识。全社会要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以正确的价值观引领、影响每一个人,各类企事业单位在招聘中要破除唯学历论、唯分数论,精心设计岗位匹配度,真正找到可用、适用的人才,为单位创造最优价值。大力倡导有效社会分工,提倡“工匠精神”,让职业技术类人才受到充分的尊重,给予较好的经济待遇,让每一个行业的人都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最近,《杭州市加强“名城工匠”培养生态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系列制度的推出,正在营造尊重劳动、尊重技能、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就是非常好的决策取向。
通过国家、省市区系列减负举措及规范招生举措,我相信一定能减少家长不必要的焦虑。我们要围绕党中央的部署,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严格执行减负“三减三增”精神——“减作业、增睡眠,减补习、增运动,减刷题、增实践”。
在上城区,我们还将进一步通过星级家长执照、家长学校等系列平台,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尊重孩子身心成长规律,尊重健康人格的形成,培养孩子要有眼光,真正让孩子全面发展、个性成长。


我们不一样,我们都很好

——基于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调整的几点思考

 杭州市学军小学教育集团总校长 张军林 

花大力气推进教育优质均衡,让每一位孩子在家门口上好学


义务教育是普及性、强制性的教育,是每一位适龄儿童必须接受的教育,这就要求政府确保学生入学机会的公平,让义务教育回归公益属性而不是让位于经济利益的驱动。通过几十年的努力,我们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实现了让每一位孩子“有学上”。但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又使得老百姓不再满足于“有学上”,而要“上好学”。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不能推卸责任,要责无旁贷的承担起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主体责任,让每一位孩子在家门口上好学。在教育政策引导上,要公民协调,一视同仁,“公民都是亲儿子”;在教育资源分配上,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手心手背都是肉”。
应该说,在推进教育优质均衡方面,很多地方都做了大量的工作。杭州西湖区从1999年开始尝试推进连锁办学、成立教育集团,名校+新校、名校+弱校、名校+民校……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的最大化,通过老牌名校输出文化、管理、师资等资源,使新建学校、薄弱学校等迅速提升办学水平,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和赞誉。学军小学2008年创办紫金港校区、2014年创办之江校区,并在2011年与相对偏远的转塘小学结为紧密型教育共同体,有效推进了城乡教育优质均衡一体化。20年来,西湖教育实现全域优质均衡,身边有名校、校校有名师,更高水平的美好教育迎面而来,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2019年,省政府推出民生实事“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帮扶,补短、提升、融合、共享,1400多所城乡学校结对互助,同步课堂、同步教研,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受到了老百姓的高度认可。

 

下大决心推进公民协调发展,让假民办抢生源乱象销声匿迹


义务教育规定孩子必须上学,但不是强制孩子一定要到哪所学校上学。民办教育作为教育的组成部分,为老百姓提供了多样的选择,也会促进教育的良性竞争。但多年下来,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部分地区民办学校乱象层出不穷:民办学校收费不断攀新高,义务教育也要花大钱;民办学校挑学生,公办学校来兜底;挖了学生挖老师,挖完老师挖校长;公办学校配套不到位,家长只能上民办学校……一段时间下来,老百姓恐慌感不断增加,教育焦虑不断蔓延,民办教育“鲶鱼效应”变成了“鲨鱼效应”,破坏了教育生态的平衡。纵观国内各地,教育产业越发达、民办教育占比越高,老百姓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反而越低。在这样的背景下,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去年12月,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在《减负方案》中首次明确:“公办民办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全覆盖”“公民同招”“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等政策,而这些政策受到老百姓一片叫好声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公办学校理所应当的要发出教育的最强音。在西湖区,公办优质教育资源占据了绝对的主流。西湖区委区政府始终把教育尤其是公办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持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着力解决多个区块的教育布点难题,通过优化布点、加快新建、加大改扩建力度等多种途径,让优质公办教育资源不断扩容。正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西湖区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率持续提升,全区优质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93%,优质义务教育覆盖率达98%,学军、求是、文三、西湖、十三中、十五中……一大批优质品牌学校遍布西湖城乡各个板块,老百姓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高,教育成为西湖区的一张“金名片”。2018年,西溪教育板块小学一年级新生严重爆表,西湖区委区政府和区教育局迎难而上,统筹协调,把原本规划开办民办钱塘外语学校的学院路校区用于调剂学军、文一、文三等三所热点学校的一表生源,妥善处理难点问题,体现了政府的责任和担当,也促进了区域内公民办教育的协调发展。
在办好公办教育的同时,民办教育也一定会得到良性发展。以西湖区为例,绿城育华学校、民办东方中学、云谷学校等一批民办学校差异特色发展,充分发挥民办教育的机制优势,在办学理念、课程建设、团队打造、硬件提升、国际理解教育等方面大胆尝试,走出了教育的一条新路,实现了品牌的持续发展,也为老百姓享受多元的优质教育资源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用组合拳推进中小学生减负,久久为功不达目的坚决不收兵


浙江的“中小学生减负40条”引发了社会强烈反响,在绝大多数家长叫好的同时,也有部分家长表现出了焦虑。其实,焦虑更多地来自于对政策理解的不到位、对自己孩子的不自信。
仔细阅读减负方案,我们会发现,这是一套组合拳:既要治标,也要治本,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方案考虑了当前比较热点、普遍的问题,比如作业负担重、校外培训多、竞赛活动乱、民办抢生源等,也关注了提升家长素养、强化地方教育履职、正确教育政绩观等长期根本的问题。仔细阅读减负方案,我们会发现,这是一套团体操:教师、学生、家长,学校、家庭、社会,校内、校外、政府各部门……十四部门协同抓、联动抓、合力抓,努力开创减负工作的新局面。仔细阅读减负方案,我们会发现,这是一次持久战:组建减负专家团队、建立区域教育生态指数、引入第三方评估、加大失责问责力度……开弓没有回头箭,不达目的不收兵。结合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文件,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这次减负是动真格的,也一定会真落地。
同时,对孩子更自信,我们就会更坦然。每一位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位孩子都有其独特的价值,学军小学一直坚信,孩子只要有一方面的特长,将来一定不会差。基于分数,超越分数。孩子成长过程中有太多比分数更珍贵、用排名无法衡量的东西需要我们去追求,譬如健康、善良、热爱劳动。这样去想,奥数竞赛、培训班还一窝蜂的去上吗?基于儿童,发展儿童。儿童的世界很单纯,过多、过早的竞争,不利于孩子持续健康的生长。一天内跑遍几所民办小学的招生面试,听到孩子幼稚的问“妈妈,我是不是很差,连小学也考不上”时,你的内心真的不疼吗?留住孩子单纯朴素的心,才是教育的最终目的。基于个性,培养特长。没有最好的学校,只有最适合的学校,找一所适合自己孩子的学校比找一所最好的学校更重要。不是所有的成功者都是名校培养的。当我们想明白这些问题的时候,你会发现,离家近的学校可能就是最适合的学校,而对家长来说,自己的孩子就是最好的孩子。你还焦虑吗?


办好家门口好学校 公办当更自强

 杭州天杭教育集团校长 邱曙光 

小学初中实行公民同招,公办民办学校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既是义务教育基本属性的要求,也是回归教育的本真,就是要让教育更公平、更均衡、更全体优质。


政策落地,对民办学校而言是挑战,也是蜕变,将促使民办学校以获取优质生源作为提升学校品质的重要甚至是主要手段,转变为更加重视教育服务的品质全方位提升。
政策落地,对公办学校而言是利好,更是挑战。所谓挑战,是因为学校的不可选择,必将导致老百姓对公办中小学提出更高的要求。如何在不可择校中满足区域内的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的需求?答案很明确,就是要真正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公办学校如何迎接挑战,如何办成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我觉得重点需做好三点:
首先,公办学校要为学生多元发展打造一支美好教师队伍。这支队伍既包括一线教师,也包括校长和其他管理干部。这些美好教师应该是有气度的,做事正气、锐气,待人大气、和气;应该是有深度的,善学习,会思考,有能力,有实绩;应该是有风度的,以雅言、雅行、雅容成为学生的示范与“偶像”;应该是有温度的,真正关心、关爱学生,真心温暖、感动身边的人。
其次,公办学校要为学生个性发展提供可选择的多种路径。要为学生提供可供选择的课程,既要有直接针对个性需要的校本课程、班本课程和生本课程,也要根据每位学生的不同学力、将国家课程进行分层次的教学;要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辅导,既有面向资优生的培优,更有面向学困生的辅困,既有针对文化学习的,也有针对能力提升的;还要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成长方案,既有长期规划更有短期目标,既有激励的目标更有破解的设计……凡此种种。
第三,公办学校要为学生特色发展提供可学可习的优良环境。不仅有学的普通教室、专用教室,更要有习的常规场所、个性场所;不仅有面向学科特长的,更有面向能力和综合的;不仅有高品质的单一形态现代化普通教室,更要有多功能、多形式的学习区域;不仅有物理空间的学习场所,也要构建更具个性化的虚拟学习空间……
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公民同招的背景下,要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的需求,必须将老百姓家门口的公办学校切实办好。在杭城,这样的家门口的好学校已经越来越多,它们都基本具备了以上的“三好”特质:好教师,好课程,好环境。公办学校应当以招生政策调整、招生秩序重建为契机,苦练内功,奋发有为,不断提升品质,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心仪的家门口好学校,提升老百姓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教育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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